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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創專一之二戶外空間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2 月 0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文創字第11120010772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部部本部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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