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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古物運入臺灣地區公開陳列展覽許可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2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文授資局綜字第10610165371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資產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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