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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重要傳統表演藝術及重要傳統工藝傳習藝生結業考核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9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文資傳字第11130047181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資產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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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5年9月5日文資傳字第10530083711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11年5月9日文資傳字第11130047181號令修正第3點、第5點、第6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