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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重要傳統表演藝術及重要傳統工藝傳習藝生結業考核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9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文資傳字第11130047181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資產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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