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8年5月15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會授資籌二字第
098210533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0年5月25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會授資籌三字
第10030036083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授資籌秘字第
10130035804號令修正,並自中華民國101年5月20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5年2月19日文授資局傳字第10530011881號令修正
5.中華民國113年11月20日文授資局傳字第11330111582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