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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文化部補助南方演藝團體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1 月 2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2 年 01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文藝字第10120515792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部部本部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99年11月24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參字第 09920277462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1年5月14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參字第 10120079966 號
  令修正,並自101年5月2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