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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美術館藏品圖像使用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4 月 2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1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臺美典字第1013002662號 令
法規體系: 國立臺灣美術館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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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參字第 09711
  0834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