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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1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9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文授資局蹟字第10830090701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資產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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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一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42127
  045-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四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62135
  033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8881號令修正
4.中華民國108年9月26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0830090701號令修正部分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