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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美術館學生實習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國美推字第1113000806號 令
法規體系: 國立臺灣美術館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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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2年12月1日國立臺灣美術館第 392  次館務會報通過
2.中華民國95年11月6日國立臺灣美術館第 416  次館務會報通過
  修正全文 10 點(原名稱:國立臺灣美術館學生實習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95年10月11日國立臺灣美術館法規小組 95 年度第 4  
  次會議確認                                                    
  中華民國95年9月13日國立臺灣美術館法規小組 95 年度第 3  
  次會議討論修正
3.中華民國107年9月7日國美推字第1073001699號令修正,名稱並修正為「
  國立臺灣美術館學生實習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107年11月20日國美推字第1073002297號令修正第1點
5.中華民國111年4月11日國美推字第1113000806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