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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電影片與其廣告片審議分級處理及廣告宣傳品使用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01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10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文影字第10420350091號 令
法規體系: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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