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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影視廣播出版事業購置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證明申請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4 月 0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10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新綜一字第1001021268Z號;通傳北字第10000429792號
法規體系: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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