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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補助離島有線電視業者製播地區性文化節目徵選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2 年 05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局視(推)字第10220025393號 令
法規體系: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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