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3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文授資局蹟字第11130054631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資產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