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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行政大樓場地設備使用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1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樂行字第11330008802號 令
法規體系: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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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國立臺灣交響樂團樂行字第 099000420
  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二十三日國立臺灣交響樂團樂行字第 100300072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國立臺灣
  交響樂團多功能教室場地設備使用收費標準)
3.中華民國113年9月30日樂行字第11330008802號令修正第1條、第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