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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人權博物館場地設施使用費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2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人權綠字第11230004472號 令
法規體系: 國家人權博物館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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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8年2月1日人權綜字第10820001562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12年3月7日人權綠字第11230004472號令修正第2條及第3條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