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5年8月24日文源字第10530231432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06年3月7日文源字第10630049902號令修正部分規定
3.中華民國108年12月10日文源字第10830331032號令修正第12點
4.中華民國110年7月26日文源字第11030201942號令修正,名稱並
修正為「文化部社造多元協力跨域共創補助作業要點」
5.中華民國110年12月21日文源字第11030415112號令修正第8點、
第13點,並溯自110年12月1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文源字第11220516321號令修正部分規定
7.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文源字第11320179642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