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5年2月16日局音(推)字第10530007391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06年3月2日局音(推)字第10630009331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107年3月31日局音(推)字第10730014681號令修正,
名稱並修正為「鼓勵赴國外參與流行音樂國際活動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108年2月18日局音(推)字第10830007011號令修正
部分規定及第四點附表一
5.中華民國109年2月13日局音(推)字第10930004911號令修正
部分規定及第四點附表一
6.中華民國110年3月18日局音(推)字第11030013291號令修正
第二點、第五點
7.中華民國111年4月8日局音(推)字第11130018291號號令修正
8.中華民國112年4月6日局音(推)字第11230015301號號令修正
9.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局音(推)字第11230061531號令修正
部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