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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人權博物館辦理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解散清算後移交文化部相關補償卷宗之判決書開放應用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2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6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人權綜字第10730009681號 令
法規體系: 國家人權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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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3年12月15日人權綜字第10330018551號令訂定,並溯自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0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7年6月8日人權綜字第10730009681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