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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有聲出版品在臺灣地區發行申請送審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8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局音(輔)字第10210031562號 令
法規體系: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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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2年8月8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局音(輔)字
第10210031562號令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