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9年6月4日新影二字第0990520719Z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100年4月1日新影二字第1000520456Z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100年9月26日新影一字第1000521753Z號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101年2月21日新影二字第1010520228Z號令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102年4月2日局影(推)字第10220020021號令修正發布
6.中華民國102年12月10日局影(推)字第10220071522號修正第3點
7.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局影(業)字第10430043221號令修正部分規定
8.中華民國106年5月16日局影(推)字第10630027272號令修正
9.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局影(推)字第10730029632號令修正
10.中華民國109年12月16日局影(推)字第10930092592號令修正第3點、第5點
11.中華民國112年1月19日局影(推)字第11230003521號令修正第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