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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文化部協助文化創意事業運用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申請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1 月 2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文創字第10930481323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部部本部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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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0年12月29日文壹字第10020337232號頒訂 
2.中華民國101年2月9日文壹字第10120014622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101年5月2日文壹字第10120076383號令訂,並自中華民國
  101年5月20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1年11月27日文創字第1013039123號令修正,並自中華民國
  101年11月27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3年5月28日文創字第10320145134號令修正第1點、第3點,
  名稱並修正為「文化部協助文化創意事業運用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申請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