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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提供空間予視覺藝術家進駐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7 月 1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5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文藝字第10720135592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部部本部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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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1年7月10日文藝字第10120253902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01年11月23日文藝字第10130385981號修正部分規定
3.中華民國103年1月9日文藝字第10230385102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