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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0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3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文人字第10730063292號 令
法規體系: 國家人權博物館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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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十七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人字第100202630
  9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1年4月30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人字第10110079431號
  令修正第1條、第6條,並自101年5月20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6年1月5日文人字第10530347542號令修正第3條、第6條
4.中華民國107年3月13日文人字第10730063292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