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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文化部促進民間提供適當空間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獎勵或補助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8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文創字第11220485382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部部本部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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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9年8月30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09920200352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3年3月19日文化部文創字第10330059351號令修正補分條文,
  名稱並修正為「文化部促進民間提供適當空間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獎勵
  或補助辦法」
3.中華民國103年8月15日文化部文創字第10330217321號令修正第2條、第
  5條
4.中華民國104年9月21日文化部文創字第10430251482號令修正部分條文
5.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文創字第11220485382號令修正第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