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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補助演藝團隊辦理藝文活動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9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8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衛籌文字第1013001533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部部本部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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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四日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衛籌文字第 0
  981000849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