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文化部補助國內表演藝術經典作品大陸巡演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5 月 2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03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文交字第11030064582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部部本部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參字第 09831
  15767-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十二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參字第 0993002
  6161 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101年5月14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參字第10120079966號令
  修正,並自101年5月20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1年12月4日文交字第10120441062號令修正部分規定
5.中華民國107年7月19日文藝字第10730194772號令修正部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