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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景美文化園區場地使用申請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4 月 0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5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人權綜字第10130003213號 令
法規體系:
國家人權博物館
圖表附件:
行政院公報電子檔.pdf
行政院公報電子檔.pdf
附件一 園區開放使用申請之空間說明表.DOC
附件二 園區開放使用申請之空間示意圖.DOC
附件三 景美文化園區場地使用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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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三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
備處文資籌四字第 0983103962-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發布
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