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8年2月5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會授資籌一字第0982100550-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99年12月17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會授資籌一字第09920149
262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100年11月21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會授資籌二字第1003008
5863號令修正
4.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會授資籌秘字第10130035
808號令修正,並自101年5月20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4年7月13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0430058092號令修正
6.中華民國105年12月1日文資綜字第10530120921號令修正,名稱並修正為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
7.中華民國106年12月20日文資綜字第10630144832號令修正第3點、第5點
、第6點
8.中華民國107年4月20日文資綜字第10730039312號令修正第3點、第6點
9.中華民國108年12月10日文資綜字第10830130161號令修正第2點、第4點、
第5點及第3點附表
10.中華民國109年3月18日文資綜字第10930027772號令修正第4點、第8點
11.中華民國111年1月5日文資綜字第11030146451號令修正第4點、第6點及
第3點附表
12.中華民國112年1月13日文資綜字第11230002511號令修正第6點及第3點附表
13.中華民國112年10月12日文資綜字第11230098622號令修正第4點及第3點附表
14.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文資綜字第11330067272號令修正第3點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