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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培訓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1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文資局蹟字第1013005941號 函
法規體系:
文化資產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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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五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訂定發布全文 8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