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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外地區中華古物運入國內展覽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1 月 2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07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文授資局物字第10630069612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資產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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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6
  2130418-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八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會授資籌二字第 097
  2115588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國
  外地區古物運入國內展覽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