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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圖像影音及出版品資料使用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3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臺史博秘字第11130001181號 令
法規體系: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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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一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6310472
  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二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61118
  786-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國
  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籌備處典藏品圖像影音資料使用收費標準)
3.中華民國111年1月24日臺史博秘字第11130001181號令修正名稱並修正
  為「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圖像影音及出版品資料使用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