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421
31217-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四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會授資籌二字第 098
2100726-2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104年8月14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0430071301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
條文
4.中華民國105年4月26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0530035353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
條文
5.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8881號令修正
6.中華民國108年8月16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0830084391號令修正第二條之一
、第三條、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