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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9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文授資局蹟字第10830088961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資產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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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421
  30854-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文資局蹟字第10120055579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8881號令修正
4.中華民國108年9月12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0830088961號令修正第10條、
  第11條、第1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