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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1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文藝字第11330209841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部部本部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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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87年1月26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87)文建參字
  第 0051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
2.中華民國91年12月20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參字第 09121
  20618 號令、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1008742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全文 2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92年12月12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參字第 09221
  23719 號令、內政部臺內營字第 0920091567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第 1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97年5月19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參字第 0973113
  76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99年4月28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參字第 09920
  0849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7 條條文
6.中華民國104年9月29日文藝字第10430249462號令修正部分條文
7.中華民國111年2月8日文藝字第11130028131號令修正
8.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文藝字第11330209841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