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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美術館暫行組織規程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6 月 2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9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文人字第10120358271號 令
法規體系: 國立臺灣美術館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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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88)文建人字
  第 0499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暨暫行編制表;並自八十八年七月
  一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0)文建人字
  第 1010292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7、12 條條文及暫行編制表;並刪除
  第 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三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人字第 09111
  15612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8、12  條條文及第 9  條之編制表;本
  規程修正條文,除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修正發布之第四條、第五條、
  第八條,自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生效外,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人字第 093
  1134817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