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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文化部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菸倉庫及其戶外廣場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3 月 2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09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文創字第11020382172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部部本部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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