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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文化部處務規程,自106年9月15日修正施行,原蒙藏委員會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文化部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06年9月15日起,相關權限業務改由文化部承接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1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文心字第10620406081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部部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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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處務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十五日修正施行,原蒙藏委員會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文化部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零六年九月十五日起,相關權限業務改由文化部承接辦理。
 
部  長 鄭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