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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綜藝類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 」第三點第十款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局視(輔)字第10530075301號 令
法規體系: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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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釋「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綜藝類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第三點第十款所定「節目」及「首次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之定義及方式如下:

一、本款所稱「節目」,係就獲補助節目整體之統稱,包含獲補助節目全部集數在內;所稱「首次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係指獲補助節目各集之首次公開露出,應以在國內電視頻道(包含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所屬頻道)首次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之方式為之。

二、本解釋令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