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編制表
職稱 |
官等 |
職等 |
員額 |
備考 |
主任 |
簡任 |
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
一 |
一、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二、必要時得比照副教授或教授之資格聘任。 |
副主任 |
簡任 |
第十職等 |
一 |
一、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二、必要時得比照副教授之資格聘任。 |
副研究員 |
薦任 |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一 |
一、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二、必要時得比照助理教授之資格聘任。 |
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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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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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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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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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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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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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正 |
薦任 |
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
一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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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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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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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員 |
委任至薦任 |
第五職等至第七職等 |
一 |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
合計 |
五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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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三」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