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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編制表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8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文人字第10910276272號 令
法規體系: 國家鐵道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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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編制表
職稱 官等 職等 員額 備考
主任 簡任 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一 一、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二、必要時得比照副教授或教授之資格聘任。
副主任 簡任 第十職等 一 一、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二、必要時得比照副教授之資格聘任。
副研究員 薦任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三 一、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二、必要時得比照助理教授之資格聘任。
組長     (三) 由副研究員兼任。
助理研究員 薦任 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三 一、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二、必要時得比照講師之資格聘任。
室主任     (一)  
人事管理員     (一)  
主計員     (一)  
合計 八
(六)
 
附註: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三」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