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學員宿舍宿舍清潔費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0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5 年 03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藝秘字第11530004052號 令
法規體系: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向本中心申請住宿學員宿舍,應繳納宿舍清潔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日二百元。

第 三 條   本標準所訂收費金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及其他影響因素等,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第 四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