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9年1月20日局視(輔)字第10930002191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09年2月24日局視(輔)字第10930007271號令修正第2點、第3點
3.中華民國110年9月27日局視(輔)字第11030071121號令修正部分規定
4.中華民國111年7月29日局視(輔)字第11130042991號令修正第10點
5.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局視(輔)字第11230019651號令修正第10點
6.中華民國113年1月22日局視(輔)字第11330003051號令修正第3點、第11點、第12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