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2年5月15日局視(推)字第10220029323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02年12月26日局視(推)字第10220076833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104年1月15日局視(推)字第10430000893號令修正
4.中華民國105年1月12日局視(推)字第10530001143號令修正
5.中華民國105年3月11日局視(推)字第10520014083號令修正
6.中華民國106年4月25日局視(推)字第10630021541號令修正
7.中華民國107年8月10日局視(推)字第10730041111號令修正
8.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局視(推)字第10830021652號令修正部分規定
9.中華民國109年1月21日局視(推)字第10930002312號令修正
10.中華民國109年5月22日局視(推)字第10930038992號令修正
11.中華民國111年4月21日局視(推)字第11130021202號令修正第7點、第10點
12.中華民國112年11月28日局視(推)字第11230065392號令修正部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