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88年8月11日行政院新聞局(88)建版三字第 1293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89年9月20日行政院新聞局(89)琴版三字第 1428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
3.中華民國91年10月30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三字第 0910421584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發布日生效
4.中華民國92年10月31日行政院新聞局(92)新版三字第 920
42135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
5.中華民國93年11月8日行政院新聞局(93)新版三字第 09304
2109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發布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94年11月28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三字第 094042107
7Z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95年11月10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三字第 0950421131Z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96年11月15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三字第 0960421217Z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97年11月11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三字第 0970420863Z
號令修正發布第 3、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98年12月14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三字第 098042130
3Z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11.中華民國100年8月23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三字第1000421276Z
號 令 修正
12.中華民國101年11月30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局音(
輔)字第10110024622號令修正發布
13.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局音(
輔)字第10210054003號令修正第1點、第3點
14.中華民國103年11月18日局音(輔)字第10330071823號令修正
第3點、第4點
15.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3日局音(業)字第10530065491號令修
正第3點
16.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局音(輔)字第10730064161號令修正第3點
17.中華民國109年12月3日局音(業)字第10930089711號令修正第3點
18.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局音(業)字第11230067122號令修正第4點
、第7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