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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捐贈文化創意相關支出認列費用或損失實施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9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9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文參字第10030146663號;台內營字第1000806572號;台財稅字第10004527860號;經工字第10004605370號;新綜一字第1000012398Z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部部本部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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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七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參字第 099201940
  22  號令、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90819904 號令、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
  9904528300  號令、經濟部經工字第 09902637850  號令、行政院新聞
  局新綜一字第 0991000110A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
  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三十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參字第 100301466
  63  號令、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00806572 號令、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
  0004527860  號令、經濟部經工字第 10004605370  號令、行政院新聞
  局新綜一字第 1000012398Z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