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下稱本局)為執行電影事業暨電影從業人員獎勵及輔導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八條、第十條及預算書所列其他對電影事業及電影從業人員輔導事項,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第一類國際影展、第二類國際影展、第三類國際影展及第四類國際影展,例示如下:
(一)
第一類國際影展:
法國坎城影展(Cannes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義大利威尼斯影展(Venice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德國柏林影展(Berli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美國影藝學院影展(Academy Awards)。
(二)
第二類國際影展:
美國紐約影展(New York Film Festival)、美國日舞影展(Sundance Film Festival)、加拿大多倫多影展(Toronto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荷蘭鹿特丹影展(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Rotterdam)、荷蘭阿姆斯特丹紀錄片影展(International Documentary
Film Amsterdam)、瑞士盧卡諾影展(Locarno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西班牙聖沙巴士提安影展(San Sebastia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日本東京影展(Tokyo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日本山形紀錄片影展(Yamagata International Documentary Film Festival)、韓國釜山影展(Pusa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法國安錫動畫影展(Annecy International Animated Film Festival)、捷克卡羅威瓦利影展(Karlovy Vary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俄羅斯莫斯科影展(Moscow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巴西聖保羅影展(Sao Paulo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義大利羅馬國際影展(International
Rome Film Festival)、希臘鐵撒隆尼卡影展(Thessaloniki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美國SIGGRAPH動畫影展(SIGGRAPH)、美國翠貝卡影展(Tribeca
Film Festival)。
(三)
第三類國際影展:
美國舊金山影展(San Francisco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澳洲雪梨影展(Sydney Film Festival)、澳洲墨爾本影展(Melbourne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加拿大溫哥華影展(Vancouver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英國愛丁堡影展(Edinburgh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義大利都靈影展(Torino Film Festival)、加拿大蒙特婁影展(Montreal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英國倫敦影展(Londo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印度國際影展(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of India)、瑞典哥特堡國際影展(Göteborg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上海國際電影節(Shanghai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德國曼漢姆影展(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Mannheim-Heidelberg)、法國南特影展(Nantes
Festival of the Three Continents)、美國芝加哥影展(Chicago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新加坡影展(Singapore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比利時根特影展(Film Festival Ghent)、法國克萊蒙費宏短片影展(Clermont-Ferrand International Short Film Festival)、以色列海法國際影展(Haifa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香港亞洲電影大獎(Asian Film Award)、香港國際電影節(Hong Kong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四)
第四類國際影展:
日本福岡影展(Focus on Asia Fukuoka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美國紐約瑪格雷麗特影展(Margaret Mead Film and Video Festival)、美國西雅圖影展(Seattle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美國夏威夷影展(Hawaii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美國舊金山同性戀影展(San Francisco International
Lesbian and Gay Film Festival)、比利時獨立國際影展(Festival International du Film Indépendant)、德國漢堡影展(Filmfest
Hamburg)、瑞士佛瑞堡影展(Fribourg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法國克勒泰依女性影展(Creeial Internaional Festival of Women’s Film
Festival)、奧地利維也納影展(Vienna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亞太影展(Asia Pacific Film Festival)、韓國全州國際影展(Chonju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美國電影協會影展(American Film Institute Film Festival)、法國馬賽紀錄片影展(International Documentary
Film Festival of Marseille)、南非德班國際影展(Durba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泰國曼谷世界影展(World Film Festival of Bangkok)、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國際獨立影展(Buenos
Aires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瑞士真實國際紀錄片影展(Visions du Reel)、泰國普吉島影展(Phuket Film Festival)、以色列耶路撒冷影展(Jerusalem
Film Festival)、以色列臺拉維夫國際紀錄片影展(The Tel-Aviv International Documentary Film Festival)、澳洲阿德雷得國際影展(Adelaide Film
Festival)、比利時布魯塞爾國際奇幻影展(The Brussels International Fantastic Film Festival)、匈牙利布達佩斯鐵達尼國際影展(Titanic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德國萊比錫國際紀錄片暨動畫片影展(International Leipzig Festival for Documentary and Animated Film)、挪威奧斯陸南方影展(Films
from the South Festival)、波蘭烏茲國際電影展(The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of the Art of Cinematography Plus Camerimage)、美國銀紀錄片國際影展(SilverDoc:
AFI/Discovery Channel Documentary Festival)、加拿大多倫多Reel亞洲國際影展(Toronto Reel Asia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三、
國產電影片經本局甄選或自行以中華民國(臺灣)名義參加第一類國際影展入圍或得獎,依下列規定核發獎金:
(一)
獲坎城影展最佳影片金棕櫚獎、威尼斯影展最佳影片金獅獎、柏林影展最佳影片金熊獎、美國影藝學院最佳外語片或最佳影片金像獎項者,發給該電影片之我國電影片製作業及領有我國國民身分證及導演登記證明之導演獎金各新臺幣五百萬元。
(二)
獲坎城影展、威尼斯影展、柏林影展、美國影藝學院影展劇情長片競賽單元最佳導演獎項者,獎金新臺幣五百萬元。
(三)
獲坎城影展評審團大獎(Grand Prix)、威尼斯影展評審團特別獎(Jury Special Prize)、柏林影展評審團大獎(Jury
Grand Prix)者,獎金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
(四)
獲坎城影展評審團獎(Prix du Jury)者,獎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五)
獲坎城影展最佳短片金棕櫚獎、威尼斯影展最佳短片Corto Cortissimo Lion獎、柏林影展最佳短片金熊獎、美國影藝學院影展Best Animated Short Film、Best
Documentary Short Subject及Best Live Action Short Film者,獎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六)
入圍競賽單元(Competition)者,獎金新臺幣五十萬元。
(七)
獲最佳男主角獎、最佳女主角獎、最佳劇本獎或最佳技術類獎個人獎項者,獎金各新臺幣一百萬元。
(八)
獲前七款以外,且經各該影展主辦單位網站公布或由各該影展主辦單位核發證明並經本局認定之競賽單元獎項者,獎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其為短片獎者,獎金減半核發。
前項第(七)款所稱技術類,指依電影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一項附表五藝術、技術欄下職稱所列之分類。
前項受領人有數人者,應自行協調分配獎金分配比例。
四、
國產電影片經本局甄選或自行以中華民國(臺灣)名義參加第二類國際影展得獎,依下列規定核發獎金:
(一)
獲競賽單元首獎且經本局認定者,獎金新臺幣五十萬元。
(二)
獲競賽單元評審團獎及個人獎且經本局認定者,獎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三)
獲前二款以外,且經各該影展主辦單位網站公布或由各該影展主辦單位核發證明並經本局認定之競賽單元獎項者,獎金新臺幣十萬元。
前項第一款、第三款得獎獎項為短片獎者,獎金減半核發。
受領人有數人者,應自行協調獎金分配比例。
五、
國產電影片經本局甄選或自行以中華民國(臺灣)名義參加第三類國際影展得獎,依下列規定核發獎金:
(一)
獲競賽單元首獎且經本局認定者,獎金新臺幣十萬元。
(二)
獲前款以外,且經各該影展主辦單位網站公布或由各該影展主辦單位核發證明並經本局認定之競賽單元獎項者,獎金新臺幣五萬元。
前項各款得獎獎項為短片獎者,獎金減半核發。
受領人有數人者,應自行協調獎金分配比例。
六、
國產電影片經本局甄選或自行以中華民國(臺灣)名義參加第四類國際影展得獎,依下列規定核發獎金:
(一)
獲競賽單元首獎,且經本局認定者,獎金新臺幣五萬元。
(二)
獲前款以外,且經各該影展主辦單位網站公布或由各該影展主辦單位核發證明並經本局認定之競賽單元獎項者,獎金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前項各款得獎獎項為短片獎者,獎金減半核發。
受領人有數人者,應自行協調獎金分配比例。
七、
國產電影片經本局甄選或自行以中華民國(臺灣)名義參加其他類國際影展得獎,依下列規定核發獎金:
(一)
獲競賽單元首獎,且經本局認定者,獎金新臺幣二萬元。
(二)
獲前款以外,且經各該影展主辦單位網站公布或由各該影展主辦單位核發證明並經本局認定之競賽單元獎項者,獎金新臺幣一萬元。
前項各款得獎獎項為短片獎者,獎金減半核發。
前項受領人有數人者,應自行協調獎金分配比例。
八、
經本局甄選參加美國影藝學院影展最佳外語片之國產電影片,其我國電影片製作業於該影展公布入圍前,得檢具參展活動企畫書及經費預算表向本局申請補助入圍前所需外文對白修改費、翻譯費、字幕製作費、影片沖印費、往返運輸及通關手續費、宣材製作及活動公關費等費用;補助金額不得逾該申請案預估總經費百分之五十,並以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為上限。
另自行參加美國影藝學院影展最佳紀錄片、短片之國產電影片符合影展規定並完成報名資格者,於該影展公布入圍前,得檢具參展活動企畫書及經費預算表向本局申請補助入圍前所需外文對白修改費、翻譯費、字幕製作費、影片沖印費、往返運輸及通關手續費、宣材製作及活動公關費等費用;補助金額不得逾該申請案預估總經費百分之五十,並以新臺幣五十萬元為上限。
九、
申請獎金或參展各項補助應由該電影片之我國電影製作業具備下列文件,於影展結束後三十日內向本局提出申請;其無電影片製作業者,應由該電影片准演執照所載我國籍申請人名義申請。逾期申請或申請文件不全,經本局通知限期補正一次,仍不補正者或補正不完全者,均應駁回其申請:
(一)
申請書一份。
(二)
證明文件一份:
1、
獲獎或入圍國際影展之主辦單位之得獎證明或邀請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2、
以「中華民國」或「臺灣」名義參展之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3、
依我國電影法核發之電影片准演執照(自首次發照起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之國產電影片)影本一份。
4、
電影製作業許可證影本一份;其無電影片製作業之申請者,應由該電影片准演執照所載我國籍申請人名義申請,並應具備申請人之我國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其電影從業人員登記證明、所申請參展人員委託書及相關電影從業人員登記證影本。
5、
申請個人獎項獎金時,電影片製作業應檢附其委託書、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及電影從業人員登記證明;其無電影片製作業之申請者,應由該電影片准演執照所載我國籍申請人名義申請。
(三)
成果報告書及其電子檔一份,該報告書應以A4紙張直式橫書由左向右編排,內容包含封面、成果報告書表、申請影展名稱及簡介、影展地點、參展期程、入圍單元介紹、參展成果(如:參展人員介紹或與會媒體名冊、活動彩色照片、參展心得及建議)、外語宣傳品之製作成品、雜誌報導、新聞報導及剪報等。
(四)
經費收支明細表正本一份,應詳列各實際支出項目及金額,加蓋公司或團體章,並應由經手人、主辦會計人員、主辦出納及負責人蓋章;其無電影片製作業之申請者,加蓋申請人簽章。
(五)
經本局甄選或自行以中華民國(臺灣)名義入圍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及其他國際影展之國產電影片,參展所需之外文對白修改及翻譯費、字幕製作費、影片沖印費、往返運輸費及通關手續費、宣材製作及活動公關費,需檢具各項支出憑證正本。
(六)
申請補助參與該電影片之編、導、製、演人員參展往返機票費用,應檢附其「電影從業人員登記證」影本及「機票票根正本」、「電子機票行程影本」、「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正本」各一份;前項人員之食宿費用應檢附「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及出發前一日台灣銀行公告之即期賣出匯率各一份。
(七)
前第(五)、(六)二項費用補助之數額如附表一及附表二。但入圍第一類國際影展,且對於推廣國產電影片具有重要意義者,補助人數經本局專案核定,得不受附表二規定。
獲補助者有違反本要點規定或以虛偽不實資料申領補助金者,本局得撤銷其受領補助金,獲補助者除應無條件繳回已領之補助金外,並應按本局已撥付補助金總額二倍賠償本局,且獲補助者自被撤銷資格之日起二年內,不得申請本局各年度電影事業暨電影從業人員參加國際影展補助。
十、
除獲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獎金外,每一電影片製作業因不同電影片受領獎金,每年以新臺幣六百萬元為限;每一電影片受領獎金每年以新臺幣五百萬元為限。每一電影從業人員受領獎金,每年以新臺幣三百萬元為限。
十一、
本要點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局解釋。
第九點附表一
第九點附表二
補助
內容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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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及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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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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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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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
國際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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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度逾六十分鐘之國產電影片得補助經濟艙八人為限;長度未逾六十分鐘之國產電影片得補助經濟艙二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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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備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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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費用比照中央機關公務員「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規定核計(新臺幣美元匯率應以出發前一天台灣銀行公告之即期賣出匯率算之),補助日數不得逾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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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
國際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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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度逾六十分鐘之國產電影片得補助經濟艙四人為限;長度未逾於六十分鐘之國產電影片得補助經濟艙二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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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備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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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費用比照中央機關公務員「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規定核計(新臺幣美元匯率應以出發前一天台灣銀行公告之即期賣出匯率算之),補助日數亞洲地區不得逾五日,其他地區不得逾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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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類
國際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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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度逾六十分鐘之國產電影片得補助經濟艙二人為限;長度未逾六十分鐘之國產電影片得補助經濟艙一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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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備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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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費用比照中央機關公務員「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規定核計(新臺幣美元匯率應以出發前一天台灣銀行公告之即期賣出匯率算之),補助日數亞洲地區不得逾五日,其他地區不得逾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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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國際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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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電影片得補助經濟艙一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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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備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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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費用比照中央機關公務員「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規定核計(新臺幣美元匯率應以出發前一天台灣銀行公告之即期賣出匯率算之),補助日數亞洲地區不得逾五日,其他地區不得逾六日。
核給金額為依前項規定核算之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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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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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入圍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及第四類及其他國際影展之影片,得申請補助。但該影片入圍導演專題、電影從人員專題、回顧性專題及國家專題單元及我國政府及駐外單位與影展主辦單位合作之台灣電影節及入選其他國際影展非競賽單元等,不得申請。
二、
補助參展之人員限於參與該參展電影片製、編、導、演人員,且每人每年以補助二次為原則。
三、
同一部電影片,除參加第一類國際影展外,每年補助不得逾四人次。
四、
第一至四類參展人員之機票費用:以實報實銷為原則,且不得逾下列規定之上限。經濟艙機票 歐洲、美洲、紐澳、非洲地區 新臺幣五萬元;亞洲地區
新臺幣一萬五千元。其他國際影展類參展人員之機票費用核給金額為依前項規定核算之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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