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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7 21:26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編制表
民國 108 年 08 月 20 日
法規內容: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編制表
 

職稱

官等

職等

員額

備考

主任

簡任

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1、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2、必要時得比照副教授或教授之資格聘任。

副主任

簡任

第十職等

1、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2、必要時得比照副教授之資格聘任。

副研究員

 

 

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聘任。

組長

 

 

(三)

由副研究員兼任。

助理研究員

 

 

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聘任。

室主任

 

 

(一)

 

人事管理員

 

 

(一)

 

主計員

 

 

(一)

 

合計


(六)

 


附註:

一、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三」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二、本編制表自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五日生效。
資料來源:文化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