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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7 23:23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蔣中正與民國文史研究獎勵出版作業要點
民國 105 年 01 月 18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一、目的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鼓勵國內外優秀研究人員從事蔣中正與民國文史研究,特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條件
(一) 博士學位論文
1、中華民國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及獨立學院,過去三年內(以申請截止日為準)通過博士論文學位者;惟本處員工不可提出申請。
2、博士論文以中文撰寫,未曾出版者為限,內容以蔣中正與民國文史研究為範圍。
3、申請者若以同一論文獲得其他單位獎勵或獎(補)助,應於申請時據實填載,供本處評選時參酌。
(二) 專書
1、任職於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學術研究及史政機構之學者或研究人員(含博士後研究人員);惟本處員工不可提出申請。
2、奬勵之專書以中文撰寫、未曾出版者為限,內容以蔣中正與民國文史研究為主;含括中國近、現代史相關民國時期重要人物、事件等研究。

三、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申請時間:隨時受理。
(二) 申請人須檢具下列文件:
1、博士學位論文
(1) 博士學位論文申請表(含「全球中文正簡體字版授權書」)(如附件)。
(2) 博士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3) 學位論文四份(不可出現作者姓名、學校、系所、指導教授姓名等資訊;惟須附上口試委員審定書一份)。
2、專書
(1) 專書申請表(含「全球中文正簡體字版授權書」)(如附件)及簡歷表(含著作目錄)各一份。
(2) 專書初稿一式四份(不可出現作者姓名、任職機構等資訊)及電子檔,書面格式採A4尺寸直式橫書,雙面印製並裝訂成冊,以供專業審查用。
(3)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
(三) 收件地址:請將上列資料以掛號郵寄至(10048)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二十一號「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研究典藏組」收,並註明「申請蔣中正與民國文史研究獎勵出版」,申請資料及附件恕不予退還。

四、獎勵內容
(一) 博士學位論文及專書每年各獎勵一至三名為原則,本處於兩年內享有獲獎著作之優先出版發行權,並於公開場合頒發獎狀;實際獎勵名額依評選結果而定。
(二) 獎勵之名額得依年度預算及評選結果予以調整;未符本處要求之學術品質得予從缺。

五、權利及義務
(一) 本處如有需要,獲奬人應配合將其學位論文或專書之全部或部份發表於相關學術報告、期刊,或學術研討會。
(二) 獲獎之博士學位論文及專書應非專屬授權本處將全部內容不限地域、時間、版次,以紙本或數位方式出版及販售;進行數位化典藏、重製及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授權下載、列印、瀏覽。
(三) 獲獎之博士學位論文及專書再授權其他第三人或作者自行出版時,應於首頁註明:「本書獲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民國○○○年蔣中正與民國文史研究獎勵出版」等字樣;並送三冊予本處存參。
(四) 獲獎之博士學位論文及專書獲獎人應於評選結果公告日起六個月內,依審查意見修改完成,繳交總字數三十萬字以內(含序言、正文、註釋、參考書目等)之定稿,送交本處辦理出版事宜。
(五) 獲奬人若無法於評選結果公告日起六個月內送交博士學位論文及專書之定稿,最遲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延期申請,經本處同意後,最多以延長二個月為限。

六、評選作業
(一) 由本處聘請相關領域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分兩階段辦理評選作業;以匿名方式進行書面審查,續由本處邀集委員召開複審會議,共同會審。
(二) 博士學位論文申請人之指導教授或口試委員,於評選時應自行迴避;專書著作申請人,不得擔任專書評選委員;評選委員與申請人服務於相同機構者,評選時應自行迴避。
(三) 評選重點
1、與蔣中正及民國文史研究相關性。
2、文獻引用之周全。
3、架構完整性。
4、邏輯推理能力。
5、文字流暢性。
6、學術研究之創新與貢獻性。
(四) 受理申請後之四個月內將評選結果以書面通知錄取者並上網公告。

七、撤銷獎勵
  獲獎人應保證提供之文件確無偽造,完成之學位論文或專書未有抄襲、改作、侵權等違反學術倫理或著作權相關法規;如有類此情事,本處得取消獎勵資格,原獲獎人不得依本要點再申請獎勵。

八、本要點未盡事宜,依其他法令規定及本處相關公告內容辦理。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蔣中正與民國文史研究獎勵出版(博士學位論文)申請表




姓名   性別 □男 □女
聯絡電話 市話:              手機:              
電子郵件  
通訊地址  
 







學校系所   論文名稱  













□未獲其他單位獎勵或獎(補)助
□已獲其他單位獎勵或獎(補)助(含論文作品、研究寫作期間、赴國外研究等)
 獎勵或獎(補)助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獎勵或獎(補)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獎勵或獎(補)助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獎勵或獎(補)助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中
 獎勵或獎(補)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繳文件 申請表(含「全球中文正簡體字版授權書」)、博士畢業證書影本一份、學位論文四份、口試委員審定書一份
全球中文
正簡體字版
授權同意書
本人(          )茲將下列
「                 」為題之中文論文申請貴處之「蔣中正與民國文史研究獎勵出版(博士學位論文)」。本論文未曾以任何文字形式出版,如其內容有侵害著作權或其他違法情事,本人願意負一切法律責任。
若經評選獲獎,同意非專屬授權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將本人論文全部內容不限地域、時間、版次,以紙本或數位方式出版及販售;進行數位化典藏、重製及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授權下載、列印、瀏覽,正式出版合約將於出版前簽立,若本人申請之論文未能獲獎,則此授權書即無效用。
此致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立同意書人:                           (簽章)
 
民國    年    月    日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蔣中正與民國文史研究獎勵出版(專書)申請表
專書名稱 中文  
 
申請人 姓名   服務機關/
職稱
 
E-mail   手機  
聯絡地址 □□□
 
中文摘要(請以一千字內敘明專書撰寫背景、大綱內容、研究成果及完成年度):
 
 
 
 
 
 
 
 
 
 
關鍵詞:
全球中文正簡體字版授權同意書
本人(          )茲將下列
「                 」為題之中文專書申請貴處之「蔣中正與民國文史研究獎勵出版(專書)」。本專書未曾以任何文字形式出版,如其內容有侵害著作權或其他違法情事,本人願意負一切法律責任。
若經評選獲獎,同意非專屬授權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將本人專書全部內容不限地域、時間、版次,以紙本或數位方式出版及販售;進行數位化典藏、重製及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授權下載、列印、瀏覽,正式出版合約將於出版前簽立,若本人申請之專書未能獲獎,則此授權書即無效用。
此致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立同意書人:(簽章)
 
民國    年    月    日
 
資料來源:文化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