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憑票面所載展館、日期入館,逾時作廢。
二、持優待或免費票券,請備妥有效證件,方得享有優惠。
三、本票券視同無記名有價證券,票券如發生遺失、破損及無法辨識等情形,恕不補發、退換,請持票人善盡保管之責。
四、未使用之票券,如需申辦退票,請於售票服務台辦理。以原購票方式退還,不收手續費。
惟以信用卡、行動支付、悠遊卡購票,以及持悠遊卡於閘門感應入館者,遇館方網路斷線、停電時,改以現金退票。若使用悠遊卡後已穿插其他交易者亦以現金退票。
五、教育參觀劵:
(一) 本券視同無記名有價證券,可憑券面所載展館、期限,於售票服務台免費兌換票券入館參觀,使用後由售票服務台人員回收。
(二) 本券使用期限為發券日起一年內。
(三) 如發生遺失、破損及無法辨識等情形,恕不補發、退換,請持票人善盡保管之責。
六、若有未盡事宜,國立臺灣博物館保留修改權利,以官網(www.ntm.gov.tw)公告為準。
七、有關購票相關消費爭議處理,請洽售票服務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