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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6:5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廣播電視事業使用專案輔導措施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8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新廣一字第1000621495Z號 令
法規體系: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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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0830
新廣一字第1000621495Z

廢止「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廣播電視事業使用專案輔導措施」,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文化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